项目详情
[政采云]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自治区网吧监管平台系统服务征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
信息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时间:2020-11-16
摘要信息
项目编号 WHLYT-TZY-1117
项目名称 [政采云]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自治区网吧监管平台系统服务征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发布时间 2020-11-16
招标代理 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金额(万元) -
中标人 - 中标金额(万元) -
参与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招标单位
联系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方式:13699950816
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联系人:甘伟
联系方式:15899238271
公告正文

[政采云]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自治区网吧监管平台系统服务征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时间:2020-11-16 19:2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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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自治区网吧监管平台系统服务征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人民路151号君泰大厦6楼招标一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LYT-TZY-1117 

    项目名称:自治区网吧监管平台系统服务征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实现全自治区范围内营业场所技术监管,并实现部、自治区两级监管系统功能与数据对接,实现对中大型网吧(终端计算机150台以上,111家网吧)点对点对接,对接前、中、后技术支撑,并开展日常运维和客服支撑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关于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能够提供该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4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人民路151号君泰大厦6楼招标一部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200 

    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理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投标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需提供以上网址网页,并且日期在公告内的打印件)。

注:上述(1)-(4)资料一套都需加盖公章,报名时须留存,请各单位准备好各项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人民路151号君泰大厦6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11月27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人民路151号君泰大厦6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地 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143号

项目联系人:甘伟

联系方式:13699950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人民路151号君泰大厦6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怡荣

电 话:15899238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