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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2023年底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增值税加计抵减。 《通知》要求,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积极推动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修订,健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交易规则,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着力破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6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四部门正式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了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针对性,2023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将重点组织落实好八个方面22项任务。 八方面工作具体包括增强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性针对性、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服务质效、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缓解企业人工成本压力、降低企业用地原材料成本、推进物流提质增效降本、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激励企业内部挖潜。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温来成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相关,因此各级政府想方设法尽可能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改善营商环境。《通知》的推出,有利于企业发展。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通知》提出,2023年底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时发现,2021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中曾指出,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如何解读这一调整?温来成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政府每年都会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整,调整的大方向主要是努力减轻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税负。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此前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调整体现出新一年减税降费政策的优化,有关免征增值税范围的调整,是兼顾企业纾困和财政可持续的需要。 《通知》还提到,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增值税加计抵减。 施正文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调整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范围的同时,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保障了大规模减税持续发力。比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等内容,这就是保障减税强度在新一年继续处于高位的一个体现。      加大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 除了增强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性针对性之外,《通知》还要求从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服务质效、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等诸多方面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在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服务质效方面,《通知》提出,要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广义货币M2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要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滴灌。用好用足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继续增加小微企业的首贷、续贷、信用贷。加快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开展小微、民营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加强对创新型、科技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贷支持。 在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通知》要求,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积极推动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修订,健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交易规则,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着力破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与此同时,要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全面推广保函(保险),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完善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推进CA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不断拓展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广度和深度,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通知》还明确,要加大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深入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推动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加强拖欠投诉受理、处理,提升全流程工作效率,对拖欠金额大、拖欠时间久、多次投诉的问题线索重点督促,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通知》提出的一系列措施如何才能精准惠及企业? 温来成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的成本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如今政策已经制定完毕,接下来重点在于如何去落实。对政策落实的情况,应该及时评估哪些方面做得好、哪些方面做得还不够好,这样才能不断提升政策落实的效果。
来源于 新华社 2025年05月08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一改两为”部署,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措并举规范保证金管理,助力企业减负增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受到投标企业的一致好评。 降低缴纳比例。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最高缴纳额降低至50万元,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降低至中标金额的2%。持续免收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和供应商资信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 推行电子保函。持续扩充电子保函服务机构,今年5月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引进2家电子保函服务单位,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电子保函业务实现了全流程电子化,只需坐在办公室,轻点鼠标即可完成,手续便捷,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市场主体“零跑腿”。今年以来,该市进场项目累计开出电子保函614单,为企业释放流动资金达1.38亿元,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大缓解了投标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 及时审核退还。制定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托管办事指南,发布《关于清退保证金的公告》,做好日常答疑解惑,优化保证金退还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实现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网上提交、网上受理、网上办结,有效提高退付效率,提升各方市场主体的满意度。今年以来,累计退还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145笔,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2951.7万元,切实减轻企业的资金负担。
来源于 中安在线 2025年05月08日
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支持措施有哪些?民企如何受惠?近日,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负责人表示,中小企业中,民营占多数,政府采购将为其预留份额。根据此前的政策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原则上必须预留给中小企业;对超过上述限额的采购项目中适宜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应预留该部分预算金额的30%以上给中小企业,“根据阶段性工作安排,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这个份额比例,今年将按40%执行”。   支持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除了解决门槛问题,还要确保采购单位及时履约付款。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负责人介绍,针对适合支付预付款的采购项目,《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明确,采购单位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此前是原则要求,这次把这个区间用数字明确下来,方便采购单位掌握和执行,也实实在在地减轻民营中小企业的现金流压力“。   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负责人介绍,为化解采购单位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痛点难点问题,《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还提出了多项配套举措。例如,要求采购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开展政府采购,不得要求民营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确保先预算、后采购,从源头预防拖欠账款”。   与此同时,“倒逼机制”进一步确立“符合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应依法依规及时完成资金支付,不得以人员机构变动、履行内部付款审批程序等为由拖欠或延迟付款。”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负责人说,《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把人员机构变动等具体情形列出来,避免不合理的拖欠,“我们还明确,延迟付款的,企业可以要求采购单位支付逾期利息,倒逼采购单位及时、足额付款”。   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安排采购单位接受政府采购工作培训,将压实采购单位的主体责任,把上述支持措施落实到位,对民营企业来说,无需申报即可享受。
来源于 四川在线 2025年05月08日
1至6月,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完成项目交易5746个,同比增加176个,同比上升3.16%;成交金额189.64亿元,节约资金14.52亿元,增收资金1.74亿元 今年一季度,安庆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季度评议全省第一,9项指标全部进入全省和长三角一流城市行列,市场主体满意度达98%以上 推行实施“评定分离”改革,已累计实施“评定分离”项目288个,项目成交金额337.55亿元,节约资金20.22亿元,节约率5.65%   7月28日上午,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召开2023年上半年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安庆市上半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取得的成绩以及亮点。 2023年上半年,安庆市公共资源项目交易稳中有进,交易质效持续提升。1至6月,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完成项目交易5746个,同比增加176个,同比上升3.16%;成交金额189.64亿元,节约资金14.52亿元,增收资金1.74亿元。其中,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1621个项目交易,同比增加215个,同比上升15.29%;成交额62.45亿元,节约和增收资金5.74亿元。 同时,安庆市主动对标对表长三角先发地区,制定招投标对标提升举措,通过完善平台系统功能、减轻投标企业负担、持续优化平台服务、强化金融支持力度等四方面工作,使得营商环境明显优化,市场主体活力倍增。今年一季度,安庆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季度评议全省第一,9项指标全部进入全省和长三角一流城市行列,市场主体满意度达98%以上。 今年以来,聚焦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安庆市审慎稳妥在工程建设项目上推行实施“评定分离”改革,助力地方企业发展。目前,已累计实施“评定分离”项目288个,项目成交金额337.55亿元,节约资金20.22亿元,节约率5.65%。通过“评定分离”模式,提高了本地企业中标率,进一步助力了本地建筑企业发展,有效遏制了围标串标,提升了招标工作质效。 安庆市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有效净化市场环境。开展招标投标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点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影响公平公正的条款进行抽查。截至目前,累计抽查市县两级建设工程项目243个,抽查比例达60.3%,发现问题3个并整改完毕。同时,制定了《安庆市2023年进场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定期对项目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等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标后履约检查,截至目前,抽检项目12个,发现问题19处,现场下发不良行为告知书19处;出台了《安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重点瞄准工程建设领域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违法分发包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问题线索摸排。 此外,为了全面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今年,由市公管局牵头,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目前,该平台共有3.67万家企业注册,入驻金融机构45家。
来源于 安庆新闻网 2025年05月08日
作为专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受到授权委托来代为组织管理招投标活动就需要担负起责任来,全面完善招投标的各个准备事项内容,包括对标底、招标预算、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等价格因素的计算来有效控制项目成本。下面小编总结了招标控制价的几大陷阱!   一、招标控制价公布前被拉高或降低 合理的招标控制价应根据规范文件编制与复核,与工程本身市场价格相符。有些地方招标控制价虽然编制完成并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但出于各种原因,招标控制价被拉高或降低,有的招标管理机构甚至把备案的招标控制价打折后作为该工程的最高限价发布招标文件上。后期施工过程中中标单位不断签证工程变更单调工程结算价,以致工程竣工决算超过招标控制价太多而无法结算审计。   二、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不统一或偏离市场价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应重视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和复核。在一个工程项目不同单位工程里或者一个单位工程不同的分部分项里出现的相同项目特征的综合单价应该一致,特别是主材和套用的预算定额要一致,不然就是不平衡报价。另外的问题就是单价和市场价偏离较大。   三、招标控制价工程量计算的问题 招标控制价工程量计算规则依据是工程量清单。但有的地方在编制招标控制价中工程量计算规则还是停留在预算定额思路上。工程量计量偏差和工程量缺项。和图纸实际工程量发生偏差。结果就是导致招标控制价与工程实际价格不符,中标后合同执行中必然调整合同价款,招标控制价失去意义。   四、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或工程规范要求不符 项目特征是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项目特征描述的准确与否关系到招标控制价或综合单价的准确确定。比如在编制建筑工程钢结构清单时除了描述拼装、安装外,还应描述探伤、补刷油漆,甚至可以标明设计图纸的图号、节点;编制安装工程的配电箱子目时,在项目特征描述中除了说明本体安装外,基础型钢制作、安装与焊、压接线端子都应描述清楚。   五、技术措施费的偏差 招标控制价的技术措施费的计价应与工程实际相符,特别是与工程本身相适应的施工组织设计相吻合。但从实践中来看,发生偏差的一般为涉及特殊施工要求的土建工程或市政工程领域。   六、工程取费缺乏动态管理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说明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编制的依据、范围和一些费用的确定不明或者政策偏离。各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往往为了完善建设工程要素价格的动态管理,出台市场人工、材料信息指导价。各单位在编制该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时必须依据当地信息指导价,而不论工程的难易程度和特殊性。在进行各种取费时也是依据省级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计价取费规定,缺少市场动态调整。   七、主要材料定价的偏差和缺位 材档次的高低又可以决定招标控制价中造价的20%左右。所以主要材料价格品牌的确定和材料数量名称的确定尤为关键。当前另一个材料缺位的现象是招标控制价的主要材料在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出现,而这些材料在招标控制价里有具体的数量和名称,并且在以后的工程量清单里要求投标单位报价。
来源于 导航网招标采购平台 2025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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