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规范招投标交易秩序,防范评标过程人为干预、保障评审公平,多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推行双盲评审制度。不少市场主体对双盲评审的运行逻辑、实施要求仍存在疑问,本文结合现行招投标法规,对双盲评审核心概念与运行机制作系统解读。
招投标双盲评审,简单概括为专家盲抽、标书盲评,实现 “评标者不知情、知情者不评标”。一是评标专家盲抽,专家从统一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抽取环节对项目信息保密,专家收到通知仅获知评标时间、地点,提前无法知晓参评项目与投标人信息;二是投标文件盲评,技术标实行暗标处理,通过交易平台技术手段隐藏投标人名称、企业 logo、人员姓名、信用代码等可识别身份的特征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匿名编号供专家评审打分,专家在不知道标书归属哪家单位的情况下独立评审中国共产党...。
双盲评审核心目标,是隔离投标人身份信息对专家主观打分的影响,压缩人情标、倾向性评审空间,减少围串标带来的不公平竞争,打造阳光透明的评标环境。
双盲评审并非适用于全部招投标项目,各地政策存在差异化落地要求。从改革实践来看,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是双盲评审主要推行范围,尤其工程设计、EPC 总承包、施工类项目优先实施双盲评审。
对于市场化自主招标项目、小额服务类项目,一般由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是否采用双盲评审。项目是否执行双盲评审,必须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明确标注,告知投标人暗标编制要求与废标认定标准。
采用双盲评审的项目,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暗标格式编制技术标。一旦在暗标部分出现企业名称、标识、特有人员信息、暗示企业身份的描述,评标委员会可认定投标无效,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认真研读招标文件中暗标编制条款,提交前做好自查,规避身份信息泄露风险。